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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拟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8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于为这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即超募资金),依据公司发展的策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186.8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3,287.76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287.76万元,未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42,000.00万元。
“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计划总投资募集资金32,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999.9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为32,913.3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20,12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的建设,调减的募集资金占这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3.76%。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关联交易
“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计划总投资募集资金32,0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2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有8条热风非织造布生产线以及其配套生产厂房、后加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延期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中的2条生产线,999.9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为32,913.30万元。
本次拟将“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20,120万元,用于 “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的主要原因:
“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公司真实的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该项目一种原因是对公司现在存在热风无纺布产品产能的扩大,以满足下游客户的放量需求,另一方面是增加后加工解决能力以丰富现有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均发生较大变化,2020年以来,一方面受新冠肺炎影响,行业内涌入大量资金新建热风生产线,导致产能和供给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国内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导致热风布下游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市场需求发生明显的变化,同时下游产品处于升级过程,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行业短期内增速放缓,不确定性增强。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综合考量市场环境和下游需求的变化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公司基于自身真实的情况调减了“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规模,并延长了其中剩余产能的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期限,放缓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2、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非织造布行业的重要趋势,公司计划扩大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的产能。
新增项目“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旨在增加公司可降解非织造布的生产能力。当前,生态环境和经济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绿色发展、绿色产品、低碳环保已然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的重要议题,随着环保意识的逐步的提升和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非织造布行业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新的机遇。非织造布行业企业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以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环保型无纺布的需求。公司重视非织造布市场需求变化和政策调整,及时作出调整生产和市场策略,拟建设 “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逐渐增强公司在非织造布领域的核心市场竞争力。
综上,公司调减“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项目,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策略、客观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和战略规划。
①新建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建设1条湿法可降解水刺无纺布生产线吨可降解水刺无纺布的生产能力。
②配套建设10,000平方米的仓库以及供配电、滤尘、空调、空压、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6、项目投资资金:总投资20,1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978万元;流动资金4,142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7、项目备案情况:本项目尚未开始实施,该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环境批复等程序。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的要求越发严格,对一次性使用的非织造布提出了更高的环保可降解要求。湿法水刺工艺所用的原料(木浆、天丝等)成本低、可降解,产品吸湿性,柔软性以及环保性均优于普通水刺布,成为未来绿色卫生材料的理想选择。该工艺还能选用多种天然纤维生产一次性使用的非织造布,或用多种纤维原料生产特殊性能的非织造布,可以很好地满足差异化及环保型非织造布的市场需求。
可降解非织造布材料可用于干/湿巾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基材。随着国民个人卫生意识加强,中国湿巾市场的消费规模迎来迅速增加,2012年至 2022年,我国湿巾市场规模从36亿元扩大至126亿元。在湿巾的细分品类中湿厕纸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扩张,第三方权威机构预测未来几年中国整体湿厕纸的市场规模将快速突破30亿元。厕用可冲散湿巾是目前我国增长比较快的一个湿巾品种。可冲散产品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是很成熟的产品,欧盟和美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目前我国在可冲散湿巾方面还处于市场导入期,已经有一些产品进入市场,用户反馈比较好,未来此领域将是一个高增长的细分领域。
公司是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在非织造布工艺研发技术及设备选配方面有着 丰富的经验。同时,公司在非织造布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的独有技术工艺,公司拥 有多项专利技术,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 技术和人才保障。目前公司已建设的1条年产5,000吨可降解水刺无纺布生产线月投入生产,生产和管理经验丰富,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在全国同行业保持领先地位。
“十四五”时期是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行业发展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实力,推动行业高端化、品质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围绕满足消费升级和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应用拓展及工程化服务,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推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共赢的产业新生态,增强产业链竞争新优势。
本项目采用可降解原材料、通过湿法水刺工艺生产绿色可降解无纺布产品。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是国家明确鼓励发展的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二十、纺织:8、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编织等工艺及多种工艺复合、长效整理等新技术,生产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类项目。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专门组建了机构及经营队伍,负责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组织和实施。经营管理方面将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种企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确保本项目按照现代化方式运作。
可降解湿法水刺无纺布生产线科技含量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新材料、制浆及非织造工艺、智能控制、机械设计等一系列新技术,并加以集成和应用。上述技术覆盖范围相对较广,各个技术领域不断创新,如果公司无法保持技术的创新和产品的迭代,将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
应对措施:企业具有一批具备专业知识背景、忠诚度高、稳定性好、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在材料改良、结构优化、工艺创新、设备改造等多个领域,公司均拥有多项领先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风险相对较低。未来公司将加强项目核心技术的控制,加大技术创新及研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木浆及短切天丝),在供给端原材料的供应价格会间接地受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在需求端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可降解湿巾。目前来看本项目产品市场较大,但是仍会受到终端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消费习惯以及消费潮流等多因素变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有多年生产经营水刺无纺布产品的经验,建立了较完善的营销网络,拥有广泛稳定的下游客户,只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营销网络,巩固并扩展客户群体,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客户要求,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实施后公司对重要的原材料均纳入质量保证体系,通过采购招标、货比三家的方式降低成本;在工艺技术上,采用行之有效节材、节能措施,降低成本;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精心操作,严把质量关,实现优质优价。
该项目总投资20,120万元,建成后可年产12,000吨可降解水刺无纺布。项目投产后正常年实现营业收入21,600万元、利税5,191万元(其中净利润3,479万元,税金1,712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3.7年,税后4.1年。(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布局,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77”,投票简称:“金春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经第一次有效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3、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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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经核查,因工作人员失误将“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中回购后比例填写错误,现将相关数据予以更正,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拟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经认真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本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如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拟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1,11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则回购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12个月自动终止。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和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真实的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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