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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安局创新“12333”一体化运行体系探索民爆管理新路径

添加人:华体会导航 添加时间: 2024-10-24 15:29:48 点击量: 1

  • 产品介绍

      民爆安全事关公众安全、人民福祉、发展稳定。高平素有“煤铁之乡”之称,是民爆物品管理大市,抓好民爆管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有涉爆单位34家,其中,煤矿31家,石料厂2家,民爆销售单位1家;建有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31座;2022年共批供炸药322吨、雷管42万发、导爆索4.9万米。民爆物品管理具有库多、点散、线长、面广、用量较大等特点,情况较为复杂。

      为加强民爆物品管理,高平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立足服务企业、聚焦安全生产、抓住关键环节、创新管理措施,探索建立了围绕“提升民爆物品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不被盗、不被抢”“一个目标”;树牢“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和从严从细的管理理念”“两个理念”;压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涉爆人员直接责任、专管民警监管责任”“三个责任”;实现“库房建设统一、安全设施统一、危运车辆硬件统一”“三个统一”;推进“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薄册、规范工作流程”“三个规范”的“1233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一体化运行体系。

      高平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优化涉爆企业营商环境、提升涉爆客户服务质量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研究、规划和部署。

      首先是精准把脉,心贴心加强交流。该局经常性入企走访,定期召开警企座谈会,注重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困难,宣传政策法规,切实当好涉爆企业的联络员。

      其次是精准破题,实打实助企纾困。高平市公安局建立了民爆审批微信群,使用单位到属地派出所审批后,将审批信息微信上传至治安大队备案,然后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购买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升服务质效;组织销售公司、石料厂到生产厂商当地考验查证,选择价位低廉、又能满足使用的1号铵油炸药,让石料厂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大幅度降低,赢得涉爆企业的一致好评。

      第三是精准施策,点对点清单管理。该局还制定了《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清单》、《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检查清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工作手册》的“两清单一手册”,详细列出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周期、检查流程和检查要求,形成24大项、103小项检查标准;整理了民爆物品基础知识、法律和法规、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职责、民爆安全管理知识160问等内容,并汇编成册。同时,依据检查结果,按照风险等级,该局还对涉爆企业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预警管理。

      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持涉爆企业、涉爆人员、专管民警“三位一体”,从严从细推进民爆管理。

      为压实涉爆企业的主体责任,该局每年与涉爆企业签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指导涉爆企业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民爆职能科长对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公安机关的三级安全承诺制。推行了民爆安全管理“六个一”,即:库房警卫员每天对库区安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会进行一次民爆安全管理自查自纠;企业负责人每月对本企业民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民爆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对涉爆人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每半年组织一次民爆物品储存库防盗抢、防火灾、防事故应急演练。

      为压实涉爆人员的直接责任,该局对涉爆人员全方面开展背景审查、涉毒筛查、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合格后统一配发《上岗证》,并在每一个《上岗证》背面,印制不同的岗位工作职责,使每一名涉爆人员职责明确、持证上岗。

      为压实专管民警的监管责任,该局将民警对民爆物品的监管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民爆物品 “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派出所监管民警至少每半月对涉爆企业组织一检查,同时做到随时抽查,发现涉爆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围绕民爆物品管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等安全要素,所有民爆硬件设施做到“三统一”。

      一是库房建设标准统一。修建、改修民爆库房,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勘察、选址、设计、绘图,要求一定要符合公安部安全准则规范,统一悬挂警示标志牌、入库须知牌、警民联系牌,以及库区和值班室外观标识,并定期邀请具有资质单位开展地质稳定性评估和防雷安全检测。特别是雨季,早动手、早介入、早排查,加强山体滑坡、雷电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预防。

      二是安全设施配置统一。所有民爆库房安装入侵报警、周界报警、视频监控与报警联网联动、电子巡更系统等技防设施,并配置电子泄静电桩、防静电橡胶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套、消防器材和防攀爬螺旋铁丝网等安防设施。同时,严格落实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配备2条大型犬等安防要求。

      三是危运车辆使用统一。对民爆库房到使用现场距离较远的涉爆单位,要求一定要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坚决禁止非专用车辆运输民爆物品,确保运输环节的绝对安全。

      紧盯民爆物品流向所有的环节,深度应用民爆系统平台做信息化管理,落实“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领取清退、巡查管理、末端管控、“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出井检身、防流失奖惩、应急处置等8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形成制度闭环,连同制定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警卫员、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检身员等10类涉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统一悬挂在民爆库房值班室,将工作责任化、清单化、规范化,用看得见的“监督条”督促民爆安全管理工作逐项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规范台账登记。围绕“购、储、领、用、退”等民爆安全管理的5个关键环节,统一印制《民用爆炸物品出库审批表》《民用爆炸物品出库登记表》等16种台账,规范登记、过程留痕。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源头关”,企业审批时,辖区民警及时核查库存,杜绝超量存储、过剩外流等安全风险隐患。严把“流向关”,在入库、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环节,实行按章操作、信息上传,实现全程闭环。严把“末端关”,对升井工人,严格检身、全程监控、相互监督,严防流失;对使用单位库存过期失效的民爆物品,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销毁。

      近年来,高平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提档升级、提升质效。通过推动“12333”民爆管理模式一体化运行,高平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实现了新的提升。该局相关领导表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逐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不断探索民爆物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创新发展路径,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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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安局创新“12333”一体化运行体系探索民爆管理新路径

  民爆安全事关公众安全、人民福祉、发展稳定。高平素有“煤铁之乡”之称,是民爆物品管理大市,抓好民爆管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有涉爆单位34家,其中,煤矿31家,石料厂2家,民爆销售单位1家;建有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31座;2022年共批供炸药322吨、雷管42万发、导爆索4.9万米。民爆物品管理具有库多、点散、线长、面广、用量较大等特点,情况较为复杂。

  为加强民爆物品管理,高平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立足服务企业、聚焦安全生产、抓住关键环节、创新管理措施,探索建立了围绕“提升民爆物品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不被盗、不被抢”“一个目标”;树牢“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和从严从细的管理理念”“两个理念”;压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涉爆人员直接责任、专管民警监管责任”“三个责任”;实现“库房建设统一、安全设施统一、危运车辆硬件统一”“三个统一”;推进“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薄册、规范工作流程”“三个规范”的“1233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一体化运行体系。

  高平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优化涉爆企业营商环境、提升涉爆客户服务质量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研究、规划和部署。

  首先是精准把脉,心贴心加强交流。该局经常性入企走访,定期召开警企座谈会,注重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困难,宣传政策法规,切实当好涉爆企业的联络员。

  其次是精准破题,实打实助企纾困。高平市公安局建立了民爆审批微信群,使用单位到属地派出所审批后,将审批信息微信上传至治安大队备案,然后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购买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升服务质效;组织销售公司、石料厂到生产厂商当地考验查证,选择价位低廉、又能满足使用的1号铵油炸药,让石料厂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大幅度降低,赢得涉爆企业的一致好评。

  第三是精准施策,点对点清单管理。该局还制定了《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清单》、《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检查清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工作手册》的“两清单一手册”,详细列出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周期、检查流程和检查要求,形成24大项、103小项检查标准;整理了民爆物品基础知识、法律和法规、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职责、民爆安全管理知识160问等内容,并汇编成册。同时,依据检查结果,按照风险等级,该局还对涉爆企业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预警管理。

  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持涉爆企业、涉爆人员、专管民警“三位一体”,从严从细推进民爆管理。

  为压实涉爆企业的主体责任,该局每年与涉爆企业签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指导涉爆企业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民爆职能科长对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公安机关的三级安全承诺制。推行了民爆安全管理“六个一”,即:库房警卫员每天对库区安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会进行一次民爆安全管理自查自纠;企业负责人每月对本企业民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民爆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对涉爆人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每半年组织一次民爆物品储存库防盗抢、防火灾、防事故应急演练。

  为压实涉爆人员的直接责任,该局对涉爆人员全方面开展背景审查、涉毒筛查、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合格后统一配发《上岗证》,并在每一个《上岗证》背面,印制不同的岗位工作职责,使每一名涉爆人员职责明确、持证上岗。

  为压实专管民警的监管责任,该局将民警对民爆物品的监管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民爆物品 “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派出所监管民警至少每半月对涉爆企业组织一检查,同时做到随时抽查,发现涉爆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围绕民爆物品管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等安全要素,所有民爆硬件设施做到“三统一”。

  一是库房建设标准统一。修建、改修民爆库房,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勘察、选址、设计、绘图,要求一定要符合公安部安全准则规范,统一悬挂警示标志牌、入库须知牌、警民联系牌,以及库区和值班室外观标识,并定期邀请具有资质单位开展地质稳定性评估和防雷安全检测。特别是雨季,早动手、早介入、早排查,加强山体滑坡、雷电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预防。

  二是安全设施配置统一。所有民爆库房安装入侵报警、周界报警、视频监控与报警联网联动、电子巡更系统等技防设施,并配置电子泄静电桩、防静电橡胶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套、消防器材和防攀爬螺旋铁丝网等安防设施。同时,严格落实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配备2条大型犬等安防要求。

  三是危运车辆使用统一。对民爆库房到使用现场距离较远的涉爆单位,要求一定要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坚决禁止非专用车辆运输民爆物品,确保运输环节的绝对安全。

  紧盯民爆物品流向所有的环节,深度应用民爆系统平台做信息化管理,落实“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领取清退、巡查管理、末端管控、“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出井检身、防流失奖惩、应急处置等8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形成制度闭环,连同制定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警卫员、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检身员等10类涉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统一悬挂在民爆库房值班室,将工作责任化、清单化、规范化,用看得见的“监督条”督促民爆安全管理工作逐项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规范台账登记。围绕“购、储、领、用、退”等民爆安全管理的5个关键环节,统一印制《民用爆炸物品出库审批表》《民用爆炸物品出库登记表》等16种台账,规范登记、过程留痕。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源头关”,企业审批时,辖区民警及时核查库存,杜绝超量存储、过剩外流等安全风险隐患。严把“流向关”,在入库、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环节,实行按章操作、信息上传,实现全程闭环。严把“末端关”,对升井工人,严格检身、全程监控、相互监督,严防流失;对使用单位库存过期失效的民爆物品,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销毁。

  近年来,高平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提档升级、提升质效。通过推动“12333”民爆管理模式一体化运行,高平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实现了新的提升。该局相关领导表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逐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不断探索民爆物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创新发展路径,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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